“三权分置”视域下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
内容简介:本书以农地“三权分置”背景下草原如何实施“三权分置”为切入点,研究在草原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发生结构性矛盾的情况下,如何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并保障广大农牧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。本书认为应修改《草原法》等与草原相关法律法规,编制科学的草原保护利用规划,建设草原国家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基本草原等不同层级的草原保护制度,严格落实草原的用途管制,继续坚持草原承包制度,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制度。此外,还应规范畜产品市场,严格保护草原畜产品品牌,改变牧民生产模式,变牧民被动禁牧为主动减畜,以此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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